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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

民法典无因管理人是否要赔偿损失

民法典规定,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合法占有吗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合法占有。...

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区别

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

无因管理劳务费纠纷的处理

无因管理中一旦因为劳务费问题而引发纠纷,由于法律本身并没有规定管理人可以请求支付劳务费,因而被扣留劳务费的一方向法院请求判决扣留劳务费一方返还劳务费时,法院多会支持。...

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

无因管理纠纷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与“赠与”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而见义勇为这方面,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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