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开发区地税局作出的关于2013年度怡馨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改为查帐征收这一税务事项决定是否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
业内有观点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房地产转移(假设分立前后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完全一致,且无非股权支付),由未取得收入,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应税范围(作者将此观点命名为“非税说”)。本文作者将从交易路径的角度,对“非税说”提出不同的意见。...
营改增后房地产行业增值税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土地没有进项税,最终税务机关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允许差额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虽然公司在转让股权时,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价值,是决定股权转让价格的重要因素,但不等于公司在股权转让时只要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的性质就变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时目标公司并未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让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众所周知,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不动产不可销售。然而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却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一次性收取租金或与业主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赠送使用权。对于该种让渡无产权车位永久使用权收取的高额租金,是否应确认为收入,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一个诸侯混战的税种,总局的暂行条例静静的在高处悬挂,20多年姿势一直未变;各省因《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授权制定具体办法而竞相争艳,逐渐成就了土地增值税为“争执”而税。下面笔者结合实际清算项目,进行粗浅的描述一下。...
企业重组涉及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各个税种。实务中,企业在安排其涉及房地产的并购重组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尽管有效地递延了企业所得税成本,但却背负了沉重的土地增值税负担,导致整个重组安排的税负成本畸高的“顾此失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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