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盈利性组织形式,与有限公司不同,合伙企业并非法人组织,其中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该合伙企业解散时,企业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普通合伙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可以说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要比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更多的风险,那么在避免合伙合同纠纷方面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要避免产生合伙合同纠纷的风险,首先需要了解合伙企业又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来讲,所有的合伙人都是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要避免合伙合同纠纷最重要的就是慎重的选择自己的合伙人。如果不想要承担这种风险的话,还可以选择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有限合伙人类似有限公司股东,对企业的债务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产生债务,最多赔光其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其次,要避免合伙合同纠纷,就要在签订合伙协议之初对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例如出资的形式和具体金额、如何分红、重大问题如何表决、每位合伙人的具体职责、退出机制等等。
第三,作为普通合伙人,虽然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其内部可以自行约定债务承担份额,但只对普通合伙人之间产生效力。
说到这里可能有一些网友会有疑问,既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如此之大,为什么还有人选择成立合伙企业呢?
其实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其风险的来源并非组织形式,而是来源于业务及经营方式;其次、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还可以以劳务的方式出资,这是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形式所不允许的;第三、有限合伙公司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并不需要,合伙企业由合伙人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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