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并购的动因是所处行业的成长性下降,外延是增长的需要(指的是上市公司)同时延长产业链、增加协同效应,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能力。...
一般并购重组交易中,多数估值都是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如此取值,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即使是上市公司向非关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双方也会设定相应的业绩补偿条款。 ...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并购房地产项目的数量要明显高于资产转让。例如,在房地产并购领域狂飙突进的两大著名房企大部分二手项目都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拿地的。...
甲公司是一家非房地产企业,甲公司拥有一块工业用地性质的土地(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且在该地块上建设了厂房等建筑物。非房地产企业乙公司有意向购买甲公司该地块及其地上的建筑物,请分析如何税收筹划,致使甲公司的土地及其建筑物变更到乙公司名下。...
房地产项目收并购的风险与成本控制及财税影响分析...
近年来,由机制活、效益好的民营企业并购那些效率低下、负债沉重、难以为继的公有制企业,是各地地方政府普遍采取的盘活资产、解决就业的有效方式之一。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在 合理评估公有制企业的现有资产的前提下,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企业、政府和社会的多赢,是参与兼并各方追求的理想境界,也契合党和国家有关公有制企业改革的政策方向。在众多的“民并公”现实案例中,成功者有之,目标落空者亦有之。从目标落空的案例来看,又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集体受损型,一类是民营企业受损型。前者的典型表现是内外勾结,低估被并购企业的资产,...
企业重组涉及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各个税种。实务中,企业在安排其涉及房地产的并购重组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尽管有效地递延了企业所得税成本,但却背负了沉重的土地增值税负担,导致整个重组安排的税负成本畸高的“顾此失彼”问题。...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所承包工程转包给转承包人,属于违法转包行为。相对于发包人而言,转承包人仅系承包人在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情况下所使用的履行辅助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履行辅助人通常不能取得针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鉴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43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明确了转承包人可以取得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故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能够对承包人行使的抗辩,亦有权对转承包人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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