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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合同纠纷表现形式

信息来源:京标知识产权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1-09-29 10:38:01  

一、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概述

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就商标权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被许可人就商标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商标代理人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二、在商标权转让合同中,纠纷主要表现为:

1.发生在转让人一方的违约

(1)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向受让人交付有关该注册商标的证件资料;

(2)所转让的商标权,由于超过有效期限未申请续展,被国家商标局依法注销等各种原因而归于无效;

(3)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

(4)转让人在转让该注册商标之前已与第三人订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将该注册商标擅自转让;

(5)未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

2.发生在受让人一方的违约

(1)受让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受让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包括数额、币种、期限、地点、方式等)向转让人支付该注册商标转让价款;

(3)受让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所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4)受让人未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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